摘取 要:农村金融发展领先问题仍然是制约农村经济发展的主要原因,本文通过对农村金融现状的思维,融合中国农村实际情况,从国家正规化金融机构服务体系、小额贷款公司及农村借款人几个方面对农村金融的发展路径展开了深入研究,并适当明确提出了对应的方法建议。关键词:农村金融;金融服务体系;小额贷款公司;信用体系 一、目前中国农村金融发展现状 (一)金融服务体系不完善 金融网点较少,有些地区甚至“真空化”;农村金融服务功能很弱,农村商业银行的经营实力本身受限,“一农支三农”变得力不从心;金融产品单一,无法符合专责城乡减缓农村改革过程中农民的信贷市场需求;农村资本市场发展迟缓,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村经济的发展。
(二)信贷资金外流比根本性 我国农村金融经常出现的主要问题是资金从经济落后地区向繁盛地区流动,从农村地区向城市流动。农村信用社、农村邮政储蓄机构、中国农业银行等农村正规化金融机构则是资金外流的主要地下通道。邮政储蓄存款余额至2006年超过1.6万亿元,每年汇款流向农村的将近1540亿元,但由于邮政储蓄的资金运用主要是银行同业外汇市场、债券市场运作和商业银行大额协议存款,因此邮政储蓄沦为农村资金外流的仅次于“抽水机”。农村信用社是农村仅次于的金融机构,但由于将招揽的农村存款存放在商业银行或交纳中国人民银行,也构成农村资金外流。
(三)农民贷款市场需求无以符合 目前只有五分之一的农户需要从正规化金融机构取得贷款反对,且贷款规模小期限较短,申请繁复,与农业生产周期不给定;抵押借贷无以。从而派生出有地下钱庄做生意,依据中央财经大学课题组根据调查结果测算,中国地下贷款规模在7400亿元一8300亿元之间。在农村地区,全国省份农户通过非正规金融获得的借款占到56.78%,越是经济落后的地区,农户从非正规金融借贷的比重就越高。造成他们的信贷自由选择空间往往十分受限。 (四)中国农村的特殊性 从中国农民个体方面来说,主要是农民素质广泛偏高,金融意识薄弱,融资意识缺少,投资主要看自身资本的原始积累。
农产品是弱质产品,面对大自然和市场的双重风险,而且农民的抗风险能力差。土地、房屋是农民尤为最重要的生产生活工具也是农民最有价值的财产,却因产权不明晰,无法办理抵押贷款。 二、中国农村金融不存在问题原因分析 (一)金融服务体系恐慌 我国在实践中,政策性金融、商业性金融和合作金融的定位不明、起到误解,使得政策性金融业务和商业性金融业务都受到有所不同程度的负面影响。
近年来,我国最主要的农村政策性金融机构农业发展银行业务日益衰退,行使的政策性金融功能己经微乎其微。2003年以后虽然对农村信用展开了试点改革,但也多科文章较多,在如何反对“三农”上下功夫过于,官办色彩浓烈。
(二)农村金融市场不存在缺失 长期以来,我国农村金融市场是由政府独占的,农业银行、农村信用社等农村金融机构为保持独占权利与独占租金,对外来竞争力量所持敌视态度。并且政府对利率实施严苛管制,使得资金用于价格变形。来自民间力量的自下而上的制度创意补往往视作非法而遭遏止。
(三)政府反对力度过于 政府运用财政和金融手段支农、胆农方面不存在投放严重不足、手段领先、效益低落等问题,很大容许了农村金融公共服务的发展。我国政府财政用作农业开支占到财政总支出的比重长年只游走在10%左右。而实际用作建设方面的开支比重更加较低只保持在30%左右。财政支农的资金运用投资集中,用于效率较低,运作机制不完备,基本上没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撬动金融资金流向农村地区的起到。
三、对策建议 (一)重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 完备当前以政策性金融为导向,商业金融为主导,合作金融与民间金融为补足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创建以农村信用合作社为主体的农村金融体系,可以根据明确地方优势在各县级以下以乡级为单位布置营业网点,吸收存款发放贷款,账户承销等业务。
强化人员素质培育,以培育当地人才居多。完备其激励机制和网络化进程。不断扩大农发行对农村的贫困地区贴息贷款、农田水利、电力公路等政策性金融业务服务范围,强化其支农职能;希望农业银行在新的历史时期和市场条件下充分发挥自身优势。 (二)强化农业银行和小额贷款公司的合作 首先 农业银行可以以优惠的利率向小额贷款公司借贷,国家财政对其农业贷款补贴利息劣,从而提升商业银行参予农业贷款的积极性,这样有助把散户的贷款集中化,构成大额贷款申请人,并且在正规化金融部门授信的过程中,有权查阅小额贷款公司的借贷历史信息、资金使用率和回收率。
做到资金运用风险,提升资金的利用率,节省了信息成本。其次,小额贷款公司的资金充足后,之后可以以低于优惠利率的利率借贷,此利率应当由市场来定,防止资本价格变形。骨折小额贷款公司的积极性,更大范围的为当地农村经济服务! (三)减缓农村金融法律监管体系的建设 重构农村金融法律监管体系,转变监管权力高度集中的监管体系,由地方政府负责管理对地方中小金融机构的监管;强化岗位流动防止机制,权责明晰,避免个人利用职权投机取巧;为各类金融机构机构获取有效地全面的法律确保,制订债权人户的惩罚机制;规定投身于农村金融的正规化金融机构农业贷款投入额和储蓄额,禁令农村资金的大量外流;强化农村金融法律普及教育; (四)大力发展农业保险和农产品期货市场 不应尽早施行专门的《农业保险法》,引领和希望农户强迫投保,实施政府给农户保险费补贴的办法,通过积极开展农业动植物保险,为生长中的动植物获取适合的保险产品,如农作物保险、养殖物保险、经济作物保险等,将动植物生长过程中的各种不确定性风险转嫁给保险机构,确保了农户收益的稳定性。
大力发展农产品期货市场,政府应当将该市场作为重点扶植对象,掌控农业生产过程中有可能遇上的价格风险。集中和减少农业生产的大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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